各设区市民宗局、各全省性宗教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宗教工作实际,省局研究制定《江西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