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局行政执法"四项清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行为,推进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包容审慎精准监管,我局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四张清单"。
二、清单概念
"四张清单"是指: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指:行政相对人首次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主体已自行纠正或者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事项编制而成的清单。
2.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是指: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事项编制而成的清单。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宗教事务条例》
4.《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5.《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四、基本内容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共涉及3项内容,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五、其他说明
1."四张清单"若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规定为准,适时跟进、动态调整。
2."四张清单"中未列明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各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判定处罚裁量情形。
六、政策咨询渠道
1.电话渠道: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3883566,传真:0791-83883568
2.邮件渠道:
电子邮件:ncsmzj@126.com。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15楼市民宗局(邮编:33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