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示牌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
为了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示牌制度》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11月24日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示牌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南昌市城市规划区内已批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设置告示牌。
第三条 告示牌的内容:城乡规划许可文件的编号及发证机关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主要指标、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和效果图、投诉和举报受理途径等。
第四条 告示牌的格式: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制作,最小尺寸为1.8m×1.2m,内容见第三条,格式见附图。
第五条 告示牌由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照规格要求制作,在规划、城管部门放线之前固定在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以便市民查询及职能部门检查。
未悬挂告示牌的,规划、城管部门不予放线。
第六条 告示牌在现场悬挂后,建设单位要对告示牌进行维护保养,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在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后方可撤离。
第七条 规划、城管执法部门应对建设项目告示牌悬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拒不设置告示牌或者擅自改变规划管理部门核准的告示牌内容进行建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示牌


项目概况及主要技术指标
|
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
|
项目名称 |
|
||
|
发证机关 |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
许可证编号 |
|
||
|
总用地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
|
容积率 |
|
计容面积 |
|
||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
|
投诉举报 |
XX 分局 |
联系电话: |
|
悬挂时间 |
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期间 |
底色白色、总平面和效果图用彩色。总平面比例按1:500 。如图较大,按第二种样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示牌


底色白色、总平面和效果图用彩色。总平面比例按1:500
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示牌制度》的通知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056号
